凉山州西昌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肖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来源:廉洁四川 时间:2021-06-15 18:31:59 阅读量:
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凉山州西昌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肖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经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
肖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肖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经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
肖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