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西昌邛海湿地马拉松赛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作者: 来源:西昌市政府 时间:2023-11-14 20:19:09 阅读量:
西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西昌邛海湿地马拉松赛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2023西昌邛海湿地马拉松赛期间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确保赛事及央视直播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关于加强2023西昌邛海湿地马拉松赛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一、管理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理区域
西昌市市区及邛海泸山风景区范围。
三、管理时间
2023年11月16日08时至2023年11月18日18时。
四、管控措施
(一)禁止一切单位、组织、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
(二)各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在以上限飞时段区域进行“低慢小”航空器作业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因活动保障、应急救援等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在以上时段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依法向西昌市公安局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飞行活动。
(四)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