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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火把节期间规范城区秩序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6-07-15 12:03:32 来源:普格融媒 作者: 浏览次数:

重要提示:所有经营摊点必须在我局划定的指定区域内摆放。摆摊区域统一设在火把广场主席台正对面火炬塔后、主席台背面停车场左方,以及公厕下方停车场对面,严禁在公路两侧及非规划区域、公共场地私自设摊,严禁流动摊贩沿街叫卖,严禁售卖、携带气球等空飘物进入活动现场。

为确保2026年普格县火把节期间(7月19日至20日)城区安全、整洁、有序,根据活动安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摊位管理
1.所有经营摊点必须在我局划定的指定区域内摆放。摆摊区域统一设在火把广场主席台正对面火炬塔后、主席台背面停车场左方,以及公厕下方停车场对面,严禁在公路两侧及非规划区域、公共场地私自设摊,严禁流动摊贩沿街叫卖,严禁售卖、携带气球等空飘物进入活动现场。

2.摊位遮阳伞由雪花啤酒公司统一赞助提供,严禁使用自带遮阳伞。请各经营者于7月16日至17日前往火把广场主席台背后领取遮阳伞,领取时需缴纳押金,活动结束退还遮阳伞后押金全额退还。

3.严禁在公共区域地面划线占位、使用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乱扔垃圾(须自备垃圾容器,离场时清理干净)。

二、牲畜通行管理

即日起至火把节活动结束,严禁任何人员牵引牲畜(含牛、马等)在城区主次干道通行。所有需前往尖尖山区域的牲畜,必须统一经由花山路绕行或使用车辆运输。

三、免费停车服务

火把节期间,我局将统筹协调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以及原公安三所、殡仪馆路口、附城小学后门、火把广场、西环线等停车场,面向所有群众及外来游客免费开放,请广大车主服从现场管理、有序停放。

四、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我局将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火把节期间,我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开展巡查管理,维护正常秩序。同时,工作人员也将为广大经营户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困难可随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或拨打咨询电话(0834-4775533)。

请广大经营户及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节日良好环境。

特此公告。

普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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