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林长制办公室召开甘洛县林长制工作推进会暨各级林长巡林制度部署会

作者: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4-03 13:56:24 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林长制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巡林任务,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甘洛县林长制办公室于2022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了《甘洛县林长制工作推进会暨各级林长巡林制度部署会》,会议由县林草局党委书记、局长施业忠主持,全县13个乡镇林业分管领导及林长制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川林长办发〔2022〕1号)、《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长巡林工作的通知》(川林长办发〔2022〕2号)和《凉山州林长制关于印发<凉山州林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凉林长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甘洛县林长制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林长制和各级林长巡林制度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

一是压紧压实林长巡林责任。巡林是林长履职尽责的主要方式,通过明查暗访、调研督导、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目前各乡镇各级林长要严格按照省、州出台的五项制度贯彻并落实,认真履行巡林工作职责。

二是严格执行林长巡林频次。原则上,防火期内,国有林草单位林长、副林长及乡级林长、副林长每周不少于2次;村级林长、副林长、组级林长每周不少于4次。非防火期,巡林次数递减一次,并形成周报模式,各级林长巡林情况每周一调度报县林长办。

三是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应当建立问题台账并完成整改。各级林长的巡林情况会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乡、村、组、区块四级林长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对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方面奠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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