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纪委监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的通告

作者: 来源:金阳发布 时间:2022-04-03 13:54:39 阅读量:
金阳县纪委监委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餐聚会聚集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在疫情防控卡点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二、严禁组织参与聚餐聚会。疫情防控期间,要坚持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和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召开会议时,要做到间隔落座、规范做好防控措施。

四、严格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要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白事一律从简,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五、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禁耍特权、搞特殊、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等行为。要带头落实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的疫情防控要求;要积极教育、引导、规劝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将紧盯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从严从重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客观反映问题,我委将对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0834-8738697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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