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作者: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3-21 11:45:56 阅读量:
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草原防火命令》《凉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凉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禁火令》《越西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令》《越西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禁火令》《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禁止上坟烧纸点香蜡的通告》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省、州、县“六令两通告”要求,严禁将纸钱、纸花、香烛、烟花爆竹等祭扫用品带入林牧区和祭祀区。

二、严禁在林牧区、公墓(散葬点)、陵园、殡葬服务场所吸烟、焚烧纸钱坟草、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

三、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进入祭祀区。

四、各乡镇、村组、殡葬服务中心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丧葬陋俗,提倡家庭追思、鲜花祭祀等安全文明环保祭祀方式,将文明祭祀纳入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

五、祭扫期期间(2022年3月20日至4月5日),各乡镇要落实辖区内坟地管控措施,县、乡、村、组包保干部均下沉祭扫区值守,落实盯防措施,督促祭祀群众将坟墓周边可燃物清除,将祭祀产生的垃圾清理带走,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六、各乡镇、村组、殡葬服务中心加强祭扫点、墓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祭扫人群的实名登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工作,继续强化“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和“亮码”“扫码”等防控措施,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特此通告。

越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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