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作者: 来源:盐源交警大队 时间:2021-11-27 14:29:36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摩托车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等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盐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之规定:使用电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电动两轮、三轮车属于电动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但不大于50km/h,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00W但不大于4kW的电动车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上电动摩托车凡未注册登记上户、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引导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注册登记上牌。
二、凡于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所有电动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必须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电动摩托车(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必须持有准驾相符的摩托车驾驶证(D、E、F),凡查获无证驾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四、骑行电动车(含二、三轮电动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凡查获驾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加装遮阳棚、乱停乱放、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罚。
五、办理注册登记地点:
盐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幔坡子双河路口50米处(原川粮驾校训练场内)。联系电话:0834-6368050:
六、办理注册登记流程及咨料:1查验车辆:2车辆合格证:3购车发票:4购买人
身份证原件(凉山州外户籍人员需办理居住证);5.交强险保单。
七、盐源辖区内已安装过渡备案号牌且符合电动摩托车参数标准的,可以凭相关手续办理注册登记上牌。
八、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12月1日起将依照通告内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特此通告

盐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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