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检的公告
作者: 来源:盐源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03 14:50:47 阅读量:
按照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和《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 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定于2021年9月 6日(星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宜
1.集合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08:10;
2.体检地点:盐源县(具体地点于体检当日另行通知)
3.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4.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5.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在规定时间达到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和关注面试资格复审时加入的QQ群,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前通过QQ群告知集合地点。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点。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凉山州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9月5日17:30前告知盐源县人社局。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的,务必于9月5日前17:30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限时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递补人员由县人社局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34-6365916
县教体科局 0834-6367666
附:盐源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
一、体检事宜
1.集合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08:10;
2.体检地点:盐源县(具体地点于体检当日另行通知)
3.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4.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5.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在规定时间达到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和关注面试资格复审时加入的QQ群,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前通过QQ群告知集合地点。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点。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凉山州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9月5日17:30前告知盐源县人社局。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的,务必于9月5日前17:30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限时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递补人员由县人社局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34-6365916
县教体科局 0834-6367666
附:盐源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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