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作者: 来源: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1-09-03 14:48:13 阅读量: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农村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关于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农村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根据《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山州村级幼教点辅导员聘用条件和程序〉的通知》(凉教〔2015〕10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部分幼教点辅导员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幼教点辅导员48名,主要从事幼儿普通话辅导、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启蒙教育等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范围、条件
(一)考聘原则
坚持考聘“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就近选聘”原则;按综合评分、教师资格证、专业、学历、户籍优先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辅导员48名(详见附件1《会东县2021年下半年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范围、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刑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
2.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
5.报考者原则上须属会东县户籍,户籍不在会东但丈夫户籍在会东县的报考者可视为会东县户籍,户籍地以其丈夫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在县城机关或社区的可视为鲹鱼河镇辖区户籍;会东县户籍的生源地考生,入校前户籍在会东县,现户口暂未迁入会东和已迁入会东由原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以入校前户籍所在地为准,并出具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单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单位出具)。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聘用范围
(1)自公告发布之日仍然聘用在岗的幼教点辅导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月5日。
2.报名地点:幼教点所属乡(镇)中心校。本次聘用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不含学历证明类证明材料)、户口簿、教师资格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各乡(镇)中心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本人填写《会东县村级幼教点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各乡(镇)中心校在审验应聘者所提供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证明复印属实,于9月6日将所有报考者聘用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人事股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环节,如报考者提供了虚假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一切后果。
(三)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及地点:9月7日,会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将在“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签订协议
由所在乡(镇)中心校与拟聘用者签订劳务协议一式三份,本人、乡(镇)中心校、县教育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协议两年签订一次,聘期内不得擅自离岗。聘用期内若不能胜任工作,聘用单位可以解聘;聘用期内若发生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可随时解聘。聘用期内如因所在幼教点幼儿人数减少,达不到规定开班人数,撤并幼教点的辅导员自行解聘。因幼儿减少缩减幼儿班数的按照招聘时的综合得分从低到高依次解聘。
三、招用办法
根据报考者所具备的各项规定条件计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详见附件3《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综合评分计分细则》)。
若招聘岗位拟聘的最后一名人员的综合得分有并列的,按照下列条件依次优先聘用:①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②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③学历高者优先; ④户籍(首先本村户籍的优先、其次为本乡(镇)户籍); ⑤前几项都无法区分确定的由乡(镇)中心校组织面试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
在报名审核结束后如尚有岗位无人报名,则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可重新选择空缺岗位报名(如有空缺岗位将在全县汇总后另行发布)。
四、管理
幼教点日常业务工作由所在乡镇中心校或幼儿园负责。
五、待遇
(一)工资
每人每月按2000元标准执行,其中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年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为1650元),剩余部分按照岗位津贴发放。
(二)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学校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公告由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422612
附件:1.会东县2021年下半年农村幼
教点辅导员招聘岗位设置表
2.会东县村级幼教点辅导员招聘
报名登记表
3.会东县农村幼教点辅导员招聘
综合评分计分细则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