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民政局关于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25 11:00:02 阅读量:
清明将至,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令》《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会东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等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品进入祭祀区,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蜡、烧纸钱、焚烧坟头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大力倡导安全祭祀、文明祭祀。
三、严禁在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林区、山边等区域和光缆、电线杆等设施周边开展焚烧纸钱、冥物等祭祀活动。
四、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在每个坟场和集中安葬点入口设置检查卡点,落实盯防措施,严格管控火源。
五、全县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六、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火情时,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110。
特此通告
会东县民政局 会东县公安局
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2日
一、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品进入祭祀区,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蜡、烧纸钱、焚烧坟头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二、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大力倡导安全祭祀、文明祭祀。
三、严禁在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林区、山边等区域和光缆、电线杆等设施周边开展焚烧纸钱、冥物等祭祀活动。
四、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在每个坟场和集中安葬点入口设置检查卡点,落实盯防措施,严格管控火源。
五、全县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六、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火情时,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110。
特此通告
会东县民政局 会东县公安局
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