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作者: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15 18:52:06 阅读量:
德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德昌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德昌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德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大力倡导安全祭祀、文明祭祀。

二、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品进入祭祀区,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焚烧坟头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严禁在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林区、山边等区域和光缆、电线杆等设施周边开展焚烧纸钱、冥物等祭祀活动。

四、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台账,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组)干部和坟主责任,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火灾。

五、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在每个坟场入口设置检查卡点,落实盯防措施,严格管控火源。

六、全县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七、违反本通告,导致出现火情、火灾等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火情时,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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