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作者: 来源:木里疾控 时间:2021-01-15 14:33:41 阅读量:
木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为有效降低冬春季与春节期间疫情输入蔓延的风险,守护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根据省、州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一、境外来(返)木人员抵木即查核酸,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的闭环管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木人员抵木即查核酸,高风险地区入木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的闭环管理。中风险地区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 员入(返)木,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 立即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 动。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木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
二、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所有重点人员居家隔离期间, 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监督居家隔离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生活保障,村(社区)干部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做好消毒。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带头,本人及其家属在木过藏历年、春节,不出州,不出省,出州需向所在 单位报备、出省需向所在单位报批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后严格 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倡导在木群众在木过年,出州需向所在村(社 区)报备、出省需向所在村(社区)报批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 后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人员禁止出境、前往中高风险地 区及其所在的城市。
四、提倡在外人员在务工地(工作地、学习地、旅居地)过节,非必要不返乡。所有在外人员在返木前,须向目的地的社区(村)报备,返木途中要全程做好防护,到达目的地后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社区(村)报告登记。
五、暂停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原则上不举办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非营业性演出、庙会、庆典等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若确须举办线下活动,50人以下的,要做好参加人员排查、戴口罩、量体温等防控措施;50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科学的防控方案, 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并报县指挥部同意。
六、严格城区、农村聚餐聚会。从即日起,县城区、农村地区各类结婚、满月、周岁、寿诞等喜事宴请一律缓办;丧事一切从简从快,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党委政府报备, 由乡镇党委政府做好防控工作。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
七、景点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有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日常做好消杀、进入戴口罩、量体温等)。
八、全县进口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等3类高风险从业人群每周全员核酸检测。农贸市场、外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每周抽样检测。娱乐场所、商场、餐饮、车站码头从业人员每2周抽样核酸检测。疾控机构流调采样检测人员、监管场所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全员接受检测。学校托幼机构师生每月抽样检测。
九、暂停冷链进口食品的采购、运输、销售。
十、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按规 定登记上报主管部门。无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等禁止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的患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