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关于举办“记忆年味·寻梦宁南”2020迎春书法美术摄影展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1-07 09:09:19 阅读量:
中共宁南县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记忆年味·寻梦宁南”
2020迎春书法美术摄影展的通知
关于举办“记忆年味·寻梦宁南”
2020迎春书法美术摄影展的通知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地域民俗特色,反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健康和美的幸福生活,充分展现“宁静致远康养福地·南国天府阳光香城”的独特魅力,中共宁南县委宣传部决定举办“记忆年味·寻梦宁南”2020迎春书法美术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记忆年味·寻梦宁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宁南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宁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24:00止。
四、展览时间和地点
2020年1月20日起,分别在宁南县群众文艺中心和音乐广场展出。
五、作品规格
(一)、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不收册页、手卷;草书、篆书等书体需另附释文。
(二)、美术作品: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西画不限。
(三)、摄影作品:
1、相机、手机、无人机拍摄的作品均可,但必须是拍摄于宁南县境内的原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并尽量与“年味”主题相关(包括节庆及少数民族新年等)。
2、投稿作品应是电子文件,格式统一采用JPEG、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3MB以上,组照须单独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包里,并注明每张序号。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单人投稿数量限10件。作品须按“作品标题—作者名—手机号”命名,三要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参选。
3、参展作品不得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内容。
六、特别提示:
(一)、征集作品须为参与者本人完全原创作品,若有侵害他人各类权益的情况,均由参与者独自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经装裱并展出后的作品送归作者;未入展的书画作品直接送还作者,摄影作品来稿一律不退,但不作它用。
(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者将视为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征集活动内容,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 书法、美术作品请送至宁南县群众文艺中心,摄影作品统一发至指定邮箱:15851854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