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4月全县酒驾违法行为曝光

作者: 来源:宁南交警 时间:2019-05-14 10:24:26 阅读量:

2019年4月,10名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宁南县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其中,李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其余九名违法行为人均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4月全县酒驾违法行为统计

序号

当事人

驾驶证号

1

邓某某

5134271974XXXX0614

2

付某

5103221989XXXX4593

3

张某某

5134271976XXXX0416

4

赵某某

5134271985XXXX0232

5

杜某

5109221990XXXX7455

6

李某某

5134272000XXXX0411

7

万某某

5125341963XXXX3210

8

冯某某

5321231976XXXX0018

9

彭某某

5134271969XXXX3411

10

邓某某

5134271976XXXX0415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过程中模范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坚决做到不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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