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事变动,李舜任西昌市公安局局长
作者:李春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09-07 12:04:14 阅读量:
8月31日,记者从西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获悉,因西昌市公安局人事变动,通过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李舜任西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悉在西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中,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余自鸿于今年5月参加西昌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公开遴选,经组织考察,提名为西昌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15日,经市委八届87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余自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他本人提出申请,辞去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经西昌市人大常委会第94次主任会议同意,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免去余自鸿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通过委员投票表决,同意余自鸿辞去西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关于西昌市人民政府提请人事任免事项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魏刚因组织安排,工作分工变动,他本人提出申请,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2016年8月30日,西昌市人民政府市长马廷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免去魏刚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各位委员投票表决,同意魏刚辞去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在此次会上,马廷贵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拟任李舜为西昌市公安局局长。经市人大常委会第95次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第九款规定,各位委员酝酿并发表意见后进行投票,一致同意李舜任西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随后,根据西昌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西昌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在西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开莲带领下,李舜站上主席台,面向宪法图板,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且拳心向前,进行宣誓,并领取任命书。
文/ 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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