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会理:81块文化石碑遭破坏 重新修复估算需花费40万元案件已告破,犯罪嫌疑人为精神分裂症患者
作者:杨玲玲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6-08-08 10:00:01 阅读量:
会理滨河路书画碑廊文化石碑被人故意损坏。
会理滨河路书画碑廊文化石碑被人故意损坏。
就是这双手破坏了文化石碑。
重新修复估算需花费40万元
案件已告破,犯罪嫌疑人为精神分裂症患者
4月29日,会理古城景点之一的滨河路书画碑廊,从九洞桥至沸点歌城对面小桥路段的81块文化石碑被人故意损坏。
近日,案件告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李某竟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释放被送往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治疗,但被李某破坏的81块石碑重新修复初步估算将花费40万元。
日前,会理县公安局成功破获“4.29”滨河路文化石碑故意毁坏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李某为精神分裂患者,长期流浪在外,因臆想石碑上刻有父亲名字,便动手将其破坏。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释放被送往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治疗,但被李某破坏的81块石碑重新修复初步估算将花费40万元。
事件回放:
滨河路石碑惨遭人为破坏
2016年4月29日一大早,不少会理市民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一条让人愤慨的消息——会理古城景点之一的滨河路书画碑廊,从九洞桥至沸点歌城对面小桥路段的81块文化石碑被人故意损坏,情况严重,其行为及其恶劣。
据了解,被损毁的石碑为大理石材质,不少地方被凿穿,大洞小孔没有规律性,因事发于4月29日凌晨,也没有目击者发现是谁所为。
但是,石碑损坏严重,造成极大经济损失,为迅速破案,有力惩治犯罪,会理县公安机关于当日介入立案调查,并发布悬赏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破案的,奖励人民币两万元。同时,正告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得到从轻处理。
案件告破:
犯罪嫌疑人为精神病患者
2016年6月15日,通过城市天眼追踪和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成功将“4.29”滨河路文化石碑故意毁坏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经调查,李某,男,44岁,文盲,会理县江普乡新建村人,长期在外流浪。在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李某精神活动异于常人,问其为何损坏石碑,李某称石碑上刻有其父亲名字。
随后,警方聘请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对李某进行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作案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加强监护,进行系统正规治疗。
鉴于李某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释放,并送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系统治疗。
重新修复:
初步估算需花费40万元
记者从会理县城建局了解到,滨河路书画碑廊建于2013年,整个碑廊长1500米,用大理石构建,碑廊上近200幅古朴典雅的名书字画,生动地展示了会理古城的历史文化及人文风情。无论远观还是近赏,都会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是滨河路上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也是会理古城的一处新景。
石碑被损毁后,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窟窿,影响了城市景观,同时,也引发民众激烈的愤慨和声讨。对此,相关部门也紧急制定石碑修复方案。
据调查,被损毁石碑总计81块,每块都为1米多宽的大理石,最好的修复方案就是对被损毁的石碑按原貌进行重新雕刻和更换,初步估算需40万元费用。
如今案件告破,修复石碑的工程也需尽早提上日程。
律师说法:
精神病人需要多方监管
听说石碑被毁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被释放,再次引发公众热议,难道精神疾病是犯法的免罪金牌。
对此,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刘洁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他认为,对精神病患者,要有明确的监护人,而且必须监管到位。特别是对于农村的精神病患者,大多缺乏医疗和家庭监管,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共同监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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