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成为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
作者: 来源:四川在线凉山 时间:2016-03-25 13:37:14 阅读量:
3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也就是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
全装修成品住房即所谓“精装房”,装配式建筑即“在工厂里造房子”,它们都是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一部分。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指实现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和过程管理信息化的新型生产方式。上述负责人认为,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利于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
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意见》提出明确目标:2016—2017年,成都、乐山、广安、西昌四个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到2025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桥梁、水利、铁路建设装配率达到9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针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意见》给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各地将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示范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我省科技攻关计划每年将安排科研经费,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研究;利用现代化方式生产的企业,经申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前提下,对实施预制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土地出让时未明确但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建造的商品房项目,还将在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专项基金、评优评奖、融资等方面获得支持。
同时,《意见》明确政府将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制订和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等相关地方标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地区,政府投资的办公楼、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历史建筑保护维护加固工程,大跨度、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钢结构等。
【不建“精装房”,房地产商就不要想拿地】
四川将强制推广“精装房”。3月24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即所谓“精装房”)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也就是说,不建“精装房”,房地产商就不要想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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