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一女子利用信用卡诈骗5千被罚2万
作者:陈丽 来源: 四川在线凉山 时间:2015-09-09 11:08:14 阅读量:
四川在线凉山频道讯(陈丽)拾得他人遗失物不归还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到ATM机上使用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刑事追究。2015年8月31日宁南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信用卡诈骗案件。
2015年4月被告人姚某拾得其朋友遗失的信用卡后,用帽子和口罩伪装自己,在一ATM机上取走卡上的5 800元钱,用于还账和家庭支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姚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还赃款、取得受害人谅解、缴纳罚金,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判处被告人姚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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