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捕获盗伐林木的“蛀虫”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5-04-07 09:24:39 阅读量:
近日,普格县森林公安局历时二个多月的侦查、取证,一举破获群众举报的多起盗窃国有或私有林木案件,成功抓获违法分子9名。
用忠诚捍卫人民的“绿色”家园,森林“卫士”犹如一把利剑,斩断了一双双伸向国有森林的“黑手”。在庄严的国法面前,让觊觎国有林木的不法分子心惊胆寒。
化妆诱捕 老“泥鳅”落法网
2014年1月下旬,普格县森林公安局夹铁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经常利用早晚时间到洛甘乡一个名叫果木洛的山梁上盗砍他人私有的高山栎木。
因其熟悉地形且行事隐秘,每当护林员或村组干部赶到现场时,只能远远望见其快速逃离的背影。
面对滑如“泥鳅”的不法分子,夹铁乡森林派出所迅速将案情向局党委班子作了汇报,并不露声色的展开了外围侦查,逐一排查可疑嫌疑人。
通过大量走访和深入实地勘查,干警们用“筛除法”最终将目标锁定为夹铁乡仁加村的阿某某。
“其一,案发当天有群众看见他拿着斧头上了山,他有作案时间和作案的动机倾向;其二,我们在逐户摸排中发现他家中有新鲜的栎木枝条,与案发地的树种吻合”,森林派出所的干警说。
为了不打草惊蛇,干警们围绕目标悄悄布下了天罗地网。
2014年2月2日,一组干警着便装,驾驶微面,化妆成走亲戚的普通百姓,悄然进入仁加村,对阿某某实施了秘密监控。
2月4日上午,当阿某某在村外往小货车上装运原木时,化了装的干警随即以买木料为名接近了嫌疑人。
当确认阿某某自称为原木“主人”时,干警们随即对他实施了抓捕,现场查获原木88件,斧头一把。
罪证面前,阿某某无路可逃,懊丧地低下了头。后据他交代,干警们在果木洛案发现场又找出了他隐藏的原木49件。
经核实,阿某某无视国家法律,盗窃他人私有林木20株计137件,共14.5立方,其数量较大,已触犯《刑法》,目前,阿某某已经普格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漫漫牢狱中的深刻反省。
斗智斗勇 大山深处擒“野猫”
位于普格县荞窝镇的原荞窝劳改农场坐落在青山绿水间,周边苍翠的森林延绵数十公里。近年来,州内各地的一些盲流户搬迁到已撤离了干警和劳改人员的农场里。
春节以来,居住在云盘山的4户盲流人员无视国家法纪,盗伐国有林木搭建猪圈或用作薪材,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面对群众举报,普格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人员前往银盘山侦破案件。
通过细致走访调查,干警们很快就摸准了基本情况。然而,办理案件的难度,却超乎了森林干警们的预料。
“尽管对赃物和发案地点都顺利进行了取证,但就是见不着当事人”,专案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政委邓明江说。
原来,狡猾的违法分子已了解到群众举报的事,他们记住了森林公安的车牌号,然后在盘山公路上放起了“暗哨”,和森林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
为了防止暴露行踪,干警们因势而变,采用了化装抓捕。
可令大家又一次意外的是,当身着便装、乘坐民用车的干警到达那几户盲流人员居住地附近时,他们又扑了空。
原来,看到陌生人接近,惊慌失措的违法分子心里发慌,全部飞一般窜进周围茂密的森林,仗着熟悉林间小路,仓皇逃进大山深处。
面对这群身手了得的“野猫”,干警们再次改变了战术。2014年3月12日凌晨,森林干警对其实施了夜捕。
这一次,“野猫”们刚从睡梦中被惊醒,随即就被戴上了手铐。
经审讯,四名违法人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身份确认,他们分别受到了为期七至十天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
违法必究 两“刺头”遭重惩
在办理云盘山盗窃国有林木案件时,干警顺藤摸瓜,了解到另一户搬迁户吉色某某故意破坏国有林木的违法事实。
据吉某某供认,他采取剔树皮、砍掉所有桠枝的办法,对住房周围的12棵云南松进行了破坏,其目的是造成松树死亡假象,然后“顺理成章”的砍走枯死的树木,以逃避国家法律的处罚。
最终,吉色某某自以为高明的“掩耳盗铃”手段,还是没能逃过森林公安的“火眼金睛”。供认所有违法事实之后,他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1000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在普格县永安乡,村民吉好某某自2014年1月以来,多次在农闲时间上山私自剔除国有林木桠枝和盗砍幼树,以用作薪材使用。其间,她不顾护林员劝阻,态度蛮横地责骂相关工作人员。
经公安机关查实,吉好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她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
从严打击盗窃和破坏林木的违法行为,普格森林公安干警不仅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同时,他们也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激发了大家共同爱护森林、共建绿色家园的广泛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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