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姐姐结不了婚 原是妹妹冒用户口
作者:伍安双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5-03-31 09:21:45 阅读量:
近日,记者在雷波县汶水镇A村了解到,该村有一位年轻女子因和男友未婚先孕后,不够结婚年龄。竟用姐姐的户口和男友结婚,造成姐姐结婚时,婚姻状况显示离异而和男友分手。
家住雷波县汶水镇A村的小张(化名),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在外地打工期间认识了雷波县某乡镇的小伙子肖华(化名),两人一见钟情,不久就纷纷坠入爱河,大约不到半年时间,才17岁的小张回家告诉母亲,她要和肖华结婚。父母听后坚决不同意,因为小张还不到结婚年龄,即使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于是,小张悄悄地红着脸给母亲说出了她已怀上肖华的孩子的事,母亲听后把小张大骂了一顿后想到了一个歪主意,父母商量认为二女儿已经身怀有孕,而大女儿已满结婚年龄还未谈恋爱。于是就让二女儿用姐姐的名字和肖华办理了结婚证。
三年后,姐姐准备结婚,然而妹妹冒用了自己的名字未离婚,自己却办不了结婚证。于是要求妹妹和肖华到镇政府办理离婚手续。经过几番周折,妹妹和肖华不得不到镇政府办了离婚手续。当姐姐拿着婚姻状况证明,到外地和男友准备办理结婚手续时,男友一看证明条上显示“离异”时,断然和小张的姐姐提出分手。(伍安双)
案点提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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