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为2000余民工讨薪1900余万元
作者:田志坚 李春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5-03-14 20:36:03 阅读量:
今年,西昌农民工王某的新年过得特别好,因为在西昌人社局和法院的帮忙下,他在年前就领到了公司拖欠他的工资。而和王某等农民工一样幸运的,还有西昌另外的2000余名农民工。3月11日,记者从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就在春节前后两个月时间内,全市共为2000余民工讨薪1900余万元。
3月11日,记者从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就在春节前后两个月时间内,全市共为2000余民工讨薪1900余万元,让广大农民工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费尽周折
农民工在过年前领到工资
“没有西昌人社局和法院同志的帮忙,我们和家人的这个年就不知道咋个过了,特别感谢帮我们要回血汗钱的这些同志们!”3月11日,记者采访到西昌的农民工王某,他有说不尽的感激之情。
就在去年下半年的一天,西昌市民王某及外地部份在昌务工的农民工汗流浃背地来到到西昌市人社局监察大队,说他们要投诉湖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耐心地了解,知悉该公司承接了西昌市大兴乡官坝河泥石流防治工程,但工程实施后,该公司却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
西昌市人社局在充分调查了解后,立即按照行政处理程序规定向湖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十日内与所有班组工人核算并支付工人工资。但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市人社局又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公司支付王某等班组工人工资合计985060元。可该公司仍未按《决定书》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眼看2015年元旦来临,春节就在眼前,西昌市人社局急农民工之所急,即采取措施,并向西昌市人民法院申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申请强制执行。就在2015年1月20日,经市人民法院裁定,市人社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使用法律正确,行政程序合法,准予执行。该案正式进入执行阶段。
2月15日,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回30万元案款,并转到市人社局帐户上,该局立即协调班组,确定本次支付比例,并立即兑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民工在春节前领到了过年钱,与家人欢欢喜喜过新年。
合力讨薪
1900万元兑付给农民工
而和王某等农民工一样幸运的,还有西昌另外的2000余名农民工。
“在元旦春节前夕,极少部份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凸显,劳动纠纷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巩固全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西昌市采取系列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帮忙追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春平告诉记者。
据悉,西昌市人社局仅在2015年元旦到春节的两个月时间内,共接到农民工投诉、信访案件142起,涉及工资1900余万元。
在工作的开展中,西昌市人社局积极构建清理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了《关于建立建设施工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完善了部门协作机制,人社、公安、建管、工会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西昌21个工地,37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向农民工询问工资发放、参加保险等情况,并向他们宣传劳动保障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予以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局机关及劳动监察大队在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执法检查的同时,春节前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全局抽调了工作能力强、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现场协调组、接待来访组,放弃休息日到建筑工地进行欠薪隐患排查,对发现的拖欠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当日立案,当日调查,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立即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通过满负荷工作,依法向41家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并移送公安机关8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从而为2000余名农民工及时追回工资,保证了春节前后西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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