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工作的通告

作者: 来源:凉山在线 时间:2021-05-12 09:18:53 阅读量:
为进一步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结合我县就业援助工作需要, 拟在全县范围内招用16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置原则

本次招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本次招用对象为甘洛县就业困难人员,属于特定群体的定向公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机制。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名称: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

(二)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社保代缴等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三)岗位数量:16人。

1.新市坝镇、田坝镇、普昌镇3个乡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各2人,共6人 ;

2.斯觉镇、吉米镇、乌史大桥镇、海棠镇、苏雄镇、嘎日乡、团结乡、新茶乡、沙岱乡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各1人,共9人;

3.县人社局(局机关)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4.公益性岗位人员可在全县范围内调配。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报非户籍所在地乡镇的公益性岗位。

三、待遇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1950元/人/月(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县政府配套政府购买服务费:300元/人/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格

 (一)基本条件

甘洛县城镇户籍人员、在甘洛县常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    

1.大龄人员: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 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的人;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包括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大学生、退役1年以上未就业退役军人)。


(二)申报资格

满足“基本条件”之一并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五、公益性岗位申报流程

1.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有意愿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在县就业局或各乡镇领取《甘洛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报名表》按岗位意愿进行填写。

2.经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双方确定后,乡镇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县就业局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县就业局对拟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组织拟招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1月之内,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工作劳动合同,并向县就业局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其他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

(二)报名地址:用工单位办公室(暨13个乡镇和人社局办公室)。

(三)工作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阿木果哈  0834-7812608。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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