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11 08:55:00 阅读量: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6个,招聘名额18名。其中,县级事业单位1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格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指截至2021年5月 10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 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5月10日。(即报考者的户籍、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资格等时间必须在2021年5月  10日及以前取得或符合),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等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在编在职人员于2021年5月10日前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可视作非在编在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在党纪处分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 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现役军人。

7. 有涉毒行为的。

8. 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5月20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务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pgx.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 5月19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5月20日24: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名截止后(5月20日   24: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位调整、削减或取消,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于2021年5月22日至 5月23日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告。

(四)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发布。

    加分项: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人社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后离职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需提交的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名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报名表。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报名表。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21年5月27日至5月29日上午8: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21年6月7日前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发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于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发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本县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1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单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面试通知书。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本递补只进行1次。(以后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因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调整后的招聘名额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阴性为合格,阳性为不合格,第一次检测为阳性的可申请1次毛发检测,以毛发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者在体检(尿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尿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尿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政审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普格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补充公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网站上查询或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中共普格县委组织部、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主要涉及从打印准考证时间及以后时间节点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咨询电话:

中共普格县委组织部(0834-4773830)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773007)

4.监督电话:

普格县纪委(监察委)(0834-4773820)

附件:普格县2021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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