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在线 时间:2021-02-24 09:35:15 阅读量: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在本县参保人员中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0名,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二、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1年2月22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会东医保及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蓝底标准照1张到会东县政务服务大楼8楼填报《会东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填报《会东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蓝底标准照电子版1张发至邮箱1729809495@qq.com。

(三)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3月12日。

(四)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五)名单公示。对拟聘任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会东医保及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如证据显示的情况难以立即判断真伪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公示后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形的人员,由会东县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聘期两年。

三、其他事项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凉山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凉医保发〔2019〕25号)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会东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会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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