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道路乱停乱放车辆的通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2-09 10:15:10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路容路貌整治,预防和减少城区周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过往车辆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道路乱停乱放,占用行车路面车辆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两侧无故长时间停放的所有车辆。
二、过往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各种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严禁沿路泄漏、遗撒,带泥上路。
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将在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设置禁停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
四、凡本通告范围内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将强制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推进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道路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有序畅通。
六、对违反通告相关规定的,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七、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一、整治范围: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两侧无故长时间停放的所有车辆。
二、过往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各种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严禁沿路泄漏、遗撒,带泥上路。
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将在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设置禁停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
四、凡本通告范围内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将强制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推进主城区周边道路、国道G248沿线及连接线道路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有序畅通。
六、对违反通告相关规定的,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七、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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