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关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水位变化及水库淹没范围的通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1-21 19:09:32 阅读量:
按照四川省和凉山州关于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工作的安排,我县计划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库区所有搬迁安置任务,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库底清理工作,淹没影响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移民将陆续安排搬离库区。根据白鹤滩水电站施工导流、蓄水安排,自2020年11月下旬起,库区水位将持续上涨,部分土地、公路、电力等将被淹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2#—4#导流洞封堵淹没影响区保障措施方案报告(四川部分)》及省州县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处理时间

2020年11月23日前。

二、搬迁处理范围

坝前水位660.19米以下,我县境内金沙江干流相对应的最高洪水(按20年一遇洪水计算)回水位661米以下的白鹤滩镇、骑骡沟镇、华弹镇部分区域。

三、相关要求

(一)请涉及镇、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涉及群众、单位于2020年11月23日前搬离影响处理范围。同时要加强库岸巡查,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二)请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道路保通等工作;县水利局做好水情监测预警等工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搬迁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等工作;国网宁南供电公司、移动宁南分公司、电信宁南分公司、宁南联通公司做好电力、通信迁改保通等工作。

(三)请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经信局、县扶贫开发局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导流洞封堵应急保障工作。

(四)请涉及群众要及时做好个人财产处理、坟墓搬迁等工作,用实际行动支持服务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对逾期未清理的财产和未搬迁的坟墓等视为不搬迁处理。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2#—4#导流洞封堵搬迁处理范围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

宁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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