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特木里镇等30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作者: 来源:布拖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1-19 10:11:51 阅读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撤(并)乡建镇暂行标准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民地〔2001〕235号)和民政部2000年设镇标准,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全县产业和人口分布、经济和交通格局、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基层政权建设及地理地貌等县情实际,拟制了《布拖县特木里镇等30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5日18时止。
联 系 人:陆娅丽 联系电话:18281913821
电子邮箱:1324996391@qq.com
附件:布拖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草案.doc
布拖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一、设置情况
布拖县现辖乡镇30个,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乡镇18个,减幅60%,调整后乡级政区1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1.撤销九都乡、沙洛乡、木尔乡和火烈乡,设立九都镇。以原九都乡、原沙洛乡、原木尔乡呷乌村和原火烈乡地莫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九都镇的行政区域,九都镇人民政府驻安洛古村安洛古路97号(原九都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乌科乡和拉达乡。将原乌科乡、原拉达乡和原木尔乡的布柳村、叶尔村、永格斗村、块只村、草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特木里镇管辖。特木里镇人民政府驻西城社区普提上街111号附1号。
3.撤销乐安乡、补洛乡和瓦都乡,设立乐安镇。以原乐安乡、原补洛乡、原火烈乡的火烈村、菲土村、波日村、若普村、老真村、约呷村、益吉村、依作老哈村、坡吉村和瓦都乡采业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乐安镇的行政区域,乐安镇人民政府驻补特村补特路78号(原补洛乡人民政府驻地)。
4.撤销俄里坪乡、采哈乡,设立俄里坪镇。以原俄里坪乡、原采哈乡和原瓦都乡先锋村、多乐村、宜牧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俄里坪镇行政区域。俄里坪镇人民政府驻洛底村俄里坪路32号(原俄里坪乡人民政府驻地)。
5.撤销地洛乡和四棵乡,设立地洛镇。以原地洛乡和原四棵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地洛镇的行政区域,地洛镇人民政府驻桥边村桥边路427号(原地洛乡人民政府驻地)。
6.撤销牛角湾乡和罗家坪乡,设立牛角湾镇。以原牛角湾乡和原罗家坪乡爱国村、丰收村、前进村、翻身村(1-6组)所属行政区域为牛角湾镇的行政区域,牛角湾镇人民政府驻牛角村牛角路88号(原牛角湾乡人民政府驻地)。
7.撤销合井乡和包谷坪乡。将原合井乡、原包谷坪乡和原罗家坪乡翻身村7组的行政区域划归龙潭镇管辖,龙潭镇人民政府驻红旗村10组45号。
8.撤销觉撒乡美撒乡和洛古乡。将原觉撒乡、原美撒乡和原洛古乡阿保村、瓦都村(1-10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拖觉镇管辖,拖觉镇人民政府驻菲土鲁村菲土鲁路200号(原拖觉镇人民政府驻地);将原洛古乡坡里村、瓦都村(11—12组)和拖觉镇亚河村、老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补尔乡管辖,补尔乡人民政府驻嘎且村6组45号。
9.撤销乌依乡和浪珠乡。将原乌依乡和原浪珠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拉果乡管辖,拉果乡人民政府驻拉果村1组42号。
10.撤销联补乡。将原联补乡联补村、特典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基只乡管辖,基只乡人民政府驻基只村2组29号;将原联补乡海俄村、海木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委只洛乡管辖,委只洛乡人民政府驻委只洛村1组79号。
调整后布拖县辖8个镇、4个乡。具体如下:
8个镇:特木里镇、拖觉镇、龙潭镇、乐安镇、九都镇、地洛镇、牛角湾镇、俄里坪镇。
4个乡:补尔乡、拉果乡、委只洛乡、基只乡。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5日18时止。
联 系 人:陆娅丽 联系电话:18281913821
电子邮箱:1324996391@qq.com
附件:布拖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草案.doc
布拖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一、设置情况
布拖县现辖乡镇30个,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乡镇18个,减幅60%,调整后乡级政区12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1.撤销九都乡、沙洛乡、木尔乡和火烈乡,设立九都镇。以原九都乡、原沙洛乡、原木尔乡呷乌村和原火烈乡地莫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九都镇的行政区域,九都镇人民政府驻安洛古村安洛古路97号(原九都乡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乌科乡和拉达乡。将原乌科乡、原拉达乡和原木尔乡的布柳村、叶尔村、永格斗村、块只村、草木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特木里镇管辖。特木里镇人民政府驻西城社区普提上街111号附1号。
3.撤销乐安乡、补洛乡和瓦都乡,设立乐安镇。以原乐安乡、原补洛乡、原火烈乡的火烈村、菲土村、波日村、若普村、老真村、约呷村、益吉村、依作老哈村、坡吉村和瓦都乡采业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乐安镇的行政区域,乐安镇人民政府驻补特村补特路78号(原补洛乡人民政府驻地)。
4.撤销俄里坪乡、采哈乡,设立俄里坪镇。以原俄里坪乡、原采哈乡和原瓦都乡先锋村、多乐村、宜牧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俄里坪镇行政区域。俄里坪镇人民政府驻洛底村俄里坪路32号(原俄里坪乡人民政府驻地)。
5.撤销地洛乡和四棵乡,设立地洛镇。以原地洛乡和原四棵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地洛镇的行政区域,地洛镇人民政府驻桥边村桥边路427号(原地洛乡人民政府驻地)。
6.撤销牛角湾乡和罗家坪乡,设立牛角湾镇。以原牛角湾乡和原罗家坪乡爱国村、丰收村、前进村、翻身村(1-6组)所属行政区域为牛角湾镇的行政区域,牛角湾镇人民政府驻牛角村牛角路88号(原牛角湾乡人民政府驻地)。
7.撤销合井乡和包谷坪乡。将原合井乡、原包谷坪乡和原罗家坪乡翻身村7组的行政区域划归龙潭镇管辖,龙潭镇人民政府驻红旗村10组45号。
8.撤销觉撒乡美撒乡和洛古乡。将原觉撒乡、原美撒乡和原洛古乡阿保村、瓦都村(1-10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拖觉镇管辖,拖觉镇人民政府驻菲土鲁村菲土鲁路200号(原拖觉镇人民政府驻地);将原洛古乡坡里村、瓦都村(11—12组)和拖觉镇亚河村、老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补尔乡管辖,补尔乡人民政府驻嘎且村6组45号。
9.撤销乌依乡和浪珠乡。将原乌依乡和原浪珠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拉果乡管辖,拉果乡人民政府驻拉果村1组42号。
10.撤销联补乡。将原联补乡联补村、特典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基只乡管辖,基只乡人民政府驻基只村2组29号;将原联补乡海俄村、海木村所属的行政区域划归委只洛乡管辖,委只洛乡人民政府驻委只洛村1组79号。
调整后布拖县辖8个镇、4个乡。具体如下:
8个镇:特木里镇、拖觉镇、龙潭镇、乐安镇、九都镇、地洛镇、牛角湾镇、俄里坪镇。
4个乡:补尔乡、拉果乡、委只洛乡、基只乡。
上一篇:雷波县发布4名同志干部任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