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对2020年国庆、中秋、州庆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作者: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28 10:20:16 阅读量:
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凉府办函〔2019〕130号)要求,我州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州庆10月1日至9日放假调休。近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明确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州庆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44号),对我州2020年国庆、中秋、州庆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我州2020年10月1日至9日共安排假期9天。其中,10月1日国庆节、中秋节、州庆重叠。
10月1日至5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6日至9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9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我州2020年10月1日至9日共安排假期9天。其中,10月1日国庆节、中秋节、州庆重叠。
10月1日至5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6日至9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9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