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凉山城镇医保与新农合,2017年1月底前正式实施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12-05 15:00:11 阅读量:
2016年9月,凉山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强有力地推进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以期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将更有利于农民工获得适当的医疗保障,必将使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完全意义上的全覆盖
凉山州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原由不同部门管理,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由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整合主要分四个步骤进行:
2016年10月底前,由州审计局专门组织力量,对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州政府。
2016年11月30日前全州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信息数据等划转、调整、移交工作。
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数据整合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适应性改造工作。
2016年12月底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州卫计委、州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全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州政府批准后拟于2017年1月底前正式实施。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统一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和就医管理,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通过统一定点管理、整合医保基金、整合经办资源、提高统筹层次等措施,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同时,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
通过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将进一步促进我州居民医保事业的发展。一是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统一,有效降低了公共管理成本,解决了重复参保、重复财政补贴、重复建设信息系统等问题,并避免了政出多门、政策不平衡的矛盾。二是打破了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允许城乡居民享受相应医疗待遇,执行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进一步增强了基本医保制度的公平性。三是制度整合后,实行州级统筹,在全州范围内统一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网上即时结算,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四是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基金规模增大,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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