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旅游执法支队:A级景区门票优惠 执行不到位将受罚
作者:王亚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11-03 17:52:33 阅读量:
凉山州旅游执法支队提醒:
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学生等特定人群去A级旅游景区游玩,并购买景区门票时,景区本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半票或免费等待遇,然而,近年来,部分A级旅游景区在销售门票时,却未对特定人群实行门票优惠政策,导致纠纷、投诉不断。
为此,凉山州旅游执法支队表示,近日,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全省A级旅游景区依法落实特定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不执行优惠政策或执行不到位的景区进行严厉查处,及时纠正。
该免门票不免,严处!
《关于全省A级旅游景区依法落实特定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A级旅游景区作为国家对景区综合实力和品牌认定的标志,必须模范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落实对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学生等特定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同时,A级旅游景区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特定人群进入景区进行实名登记或视频备案,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要求各级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存在上述问题的A级旅游景区限期10天整改。
省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将把依法落实特定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的情况作为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和暗访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拒不改正的A级旅游景区,一经查实,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给予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罚,所在市州暂停创建4A和5A工作。
门票优惠 有法可依
古人有云:“无以规矩,不成方圆”。
通过对特殊人群实行门票价格优惠,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对特殊人群的特殊保护,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而相关政策、法律的内涵,一方面在于明确对于特殊人群应该实行门票优惠,另一方面,在于固化这些优惠政策执行的范围和标准,以提高其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下面,就让我们随凉山州旅游执法支队一起,来具体了解,与特定人群门票优惠和景区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一条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文物古迹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参观游览。对盲人和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上述场所。
第五十条规定,若用人单位虚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获取相关税费减免优惠待遇,或未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未依法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有其他侵犯残疾人劳动权益的行为,或拒不执行残疾人优惠政策、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在四川省内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和风景名胜古迹,免收门票。
《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第二条规定,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门票实行免费;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区,60周岁至69岁的老年人门票实行半价优惠,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收门票;老年人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宫、博物馆、纪念馆、美术展览馆,门票给予半价优惠。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游客好评率较低、社会反响较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及未按时报送数据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景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景区的处理方式包括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
景区管理要有“升级版”
A级景区应做好门票价格等服务价格公示,免费开放的A级景区应公布免费开放时间,同时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批准机关及文号、价格优惠政策、价格举报电话等在显著位置挂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社会和游客的监督。
凉山日报记者 王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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