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农村坝坝宴不是你想办就能办,必须要备案
备案登记要点提示
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沈莎介绍,备案管理制度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监督协管员应将这一制度在群众中进行充分宣传,及时提醒家宴举办者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对象一: 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 备案时间: 宴席举办前2日 备案报告受理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组织当地村委会(社区)开展农村自办宴席备案、技术指导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备案程序: 报告宴席举办时间地点人数; 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 领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 签订《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又无有效措施解决的:立即要求停办。 就餐超过1000人的,应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比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所指导。
备案对象二: 从事农村自办宴席的专业加工服务者,如乡村坝坝宴一条龙服务提供者。 备案时间: 平时 备案受理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安办。 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配套工具设备,保洁工作良好;有消毒、冷冻冷藏、食品留样、三防、垃圾存放等设施,功能正常,能满足基本需要;加工服务人员应持有当年有效合格健康证;建立食品安全相应管理制度。 备案程序: 提出备案申请书,填写备案表:提交相关材料;对资料及现场设施设备审查核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符合要求的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名单。 备案有效期限: 三年。延续需要重新按上述规定提交备案材料。
有备案登记证明并向举办者出示;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承接一次性就餐100人以上的农村自办宴席,应在举办前2日备案;协助举办者选择合乎要求的场所和原料; 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配合举办者作好食品留样。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人员:
宴席加工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以下人员不得进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近期有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专业加工服务人员应持有当年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设备:
备足够数量的加工、贮存、清洗、消毒、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所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容器等工具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餐饮具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环境:
宴席加工场地和食品贮存地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他污染源,并事先进行环境清理,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烹饪加工应避免设在露天场所,食品及原料存放、粗加工、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烹调加工、备餐要合理分区。
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应加强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质;加工好的食物应妥善保存,严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并做到防鼠、防蝇、防尘。
辖区有传染疫情时,该区域限制或停止自办宴席,不接受备案,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
原料:
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加工用水应使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自来水或安全的井水(需要有检验报告),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间水。洗手及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宜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黄花、河豚鱼等高危食品应排除在农村自办宴席餐桌外。
宴席举办者、承办者还应注意操作程序和方法:
在制作加工前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食用。熟食菜品应烧熟煮透,加热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四季豆中毒即因未煮透炒制。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冷藏储存。隔餐食品再次食用彻底加热,中心温度不低于70℃,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食用等事项。
另外,监督协管员还应向宴席的举办者、承办者强调执行留样制度:供餐的每种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2两)。
文/凉山日报记者 李瑞
图/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