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西郊乡长安村自设限高杆拦车 不准外来车辆通行
作者:杨玲玲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6-07-06 09:56:57 阅读量:
村组道路成了大公路,全天24小时车流不息,影响了村民们的正常生活。于是,村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在进组路口设立了限高杆,除本组村民可用钥匙开锁通行外,其余车辆一律拦在杆外敬请绕行。7月3日,西昌市西郊乡长安村二组位于啤酒厂附近的进出道路口新装的限高杆,引发了过往车主不满。
■生气
路上多出拦路虎
在西昌,不少司机都知道,从长安方向进入老城区除了直线走长安路外,还有一条近道可抄,那就是从航天路沿3路公交车路线行驶后从长安村二组组内穿上宁远桥的宁星路。但是,7月3日晚,有车辆欲从该路通过时却发现,在公路下方的二组路口突然间加装了一道限高杆,这限高杆很低,连小车都无法通行了。
“这限高杆是哪些人设置的?是否合法?”当天晚上,市民杨先生致电新报反映了此事。杨先生说,该限高杆设置简陋没有醒目的标识,另外前后也没有相应的安全提示。特别是车辆从公路上转上此道时,正好是下坡,驾驶员稍不注意就会发生撞杆。另外,如果发生火灾和警情,出警车辆无法及时进入后果不堪设想。
杨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看看这地方有无必要安装限高杆,如需要安装,也要在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审批同意后,安装合格、规范、安全的限高杆。
7月4日上午,记者前往长安村二组,找到了市民反映的新装的限高杆。
这是一根用钢管焊接,用重石启动的简易限高拦杆,杆的一头挂有铁把锁。
如果有铁把锁钥匙,开锁后升起栏杆一头,车辆可通行。如果没有钥匙,车辆只有退回公路重新选道绕行。
■冤枉
小组道路变公路
“这明明是我们小组的路,如今成了大公路了,什么车辆都从这过,路压烂不说,全天24小时喇叭响个不停,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外面的车辆开进来堵起,我们村民送娃儿上学的车经常开不出去,换谁能没有怨气。”随后,记者进入长安村二组了解限高杆设置原由,没想村民一窝蜂围上来倒苦水。
据长安村二组组长朱兴友介绍,现有二组连接宁星路的百余米长上坡路段,是2013年组上为方便本组村民出行自筹资金修建的。没想路修好后,不少进出城车辆都抄此近道通行。
但是,二组村民小组道路并非按正规公路设计,最窄的地方不足3米,刚好可以容一辆小车通过,对面有来车根本无法会车,必须其中一辆倒车让路,另一辆车方可通行。因此,每天上下班高峰都会造成拥堵,因为让车问题吵嘴打架也时有发生,着实给本村村民造成很大影响。
为此,本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后一致决定,在通往宁星路路口设置限高杆,组内村民配有钥匙可随时打开通行,而外来车辆,无论是货车还是小车一律不准通行,此举实属无奈,下来还会完善相关的安全提示标识,希望市民能理解。
从上午10点至10点30,记者在二组路口站了30分钟,随机统计了一下过往车辆数量,不计摩托车和电瓶车,总的过往了42辆小汽车,而该时段还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时段。
■无奈
农村安装限高杆谁来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那么,长二村二组道路上新设置的限高杆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呢?
朱兴友说只是跟长安村村委会口头汇报过,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审批。
随后,针对村组道路上是否可以私自安装限高杆一事,记者询问了交通、路政、交警、城管等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村组道路安装限高杆不属于这些部门的管理范围。
然而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交通运输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似乎都有权对村组道路上的限高杆进行监管。
■律师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可设置限高杆
针对乡村道路上设置限高杆是否合法一事,记者采访了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刘洁律师。刘洁认为,按照《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二组村民擅自设置限高杆多多少少已经影响了相邻关系。但是由于村组道路的设计技术标准较低,路基、面层均很难承受重型车辆行驶。加之一些村组道路都是村民自己修建,外来车辆多了会导致道路不堪负重,也给村民出行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为确保农村公路的使用期限和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公路部门、交通部门批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在路上设置限高杆的。但安装设立限高装置时,要考虑到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通过。但未经交通部门允许,村民是不得私自在村组道路上设立限高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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