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起!在西昌10年租房合约不到3年就解除

作者:侯丽芳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6-04-20 09:46:35 阅读量:

   律师提醒:签合同前,应对商铺全面了解,包括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

 
  说到房屋租赁,西昌市民刘女士有一肚子的苦水。三年前,她从市民李女士手中租下了西昌市民族风情园一处商铺,开了一家咖啡店,咖啡店生意很好,但却因为所租商铺外墙安全问题,被西昌市安监局责令停业整顿,考虑到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经营10年的目的,刘女士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希望出租房者李女士退还未使用的房租和装修费用,并向凉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份约定期限达10年的合同,最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被解除,让双方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虽然经过仲裁,纠纷最终获得解决,但刘女士还是觉得很受伤,同时希望通过自身的经历提醒更多的市民,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留心,以免留下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三年前,为了开咖啡店,西昌市民刘女士租下了西昌市民族风情园一处商铺,想要大干一场。一切也按照她的愿望在进行,顺利签下合同后,咖啡店也开业了。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咖啡店的生意很好。就在刘女士暗自高兴的时候,问题出现了。由于商铺外墙石材(砖)脱落,被西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最终被叫停,刘女士和房东之间开始因为商铺发生纠纷。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租赁商铺开咖啡店 双方愉快签约10年
 
  2013年6月21日,市民刘女士与李女士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李女士将位于西昌市海河路民族风情园东侧新城锦绣商铺出租给刘女士,作为咖啡店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为10年。其中,2013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每年房租费50万元,从2018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年房租为6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刘女士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房租费50万元,其余租金在每年的7月1日前支付。同时,刘女士还一次性补偿了李女士的装修费用608000元。其中,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刘女士向李女士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并保证屋内水电两通。
 
  商铺外墙安全有问题 咖啡店被责令整改
 
  2015年5月20日,西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工作时,发现刘女士所租商铺二楼外墙装饰石材脱落,部分石材松动,甚至之前还发生过脱落现象。同时,咖啡店内液化气未单独隔离,部分线路铺设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足。对此,市安监局要求所有规范必须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责令咖啡店限期整改,否则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接到《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后,刘女士立即和房主李女士取得了联系,希望她能将外墙的问题解决好。5月23日,李女士委托装修方赵虎负责维护租赁房屋外墙,费用均由李女士承担。如果在没有维修完成期间出现安全问题,一切后果由李女士和赵虎共同承担。
 
  6月26日,考虑到维护外墙给咖啡店带来的影响,李女士和刘女士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将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间租赁费降为36万元。在补充协议签订后,刘女士向李女士支付了14万元房租费。
 
  问题整改不到位 咖啡店被叫停
 
  2015年9月7日,西昌市安监局对咖啡店进行复查后,做出了《整改复查意见》,认为二楼外墙装饰石材(砖)脱落,部分已经发生松动,且未增设防止石材(砖)坠落致楼下行为受伤害的设施,其余隐患已整改。基于此,西昌市安监局责令咖啡店立即停业整顿,整改结束后经检查合格后再行营业。
 
  原本好好营业的咖啡店突然被叫停,这对刘女士来说无疑是一种损失。员工工资、水电费、房租等一系列费用每天都在产生,而咖啡店则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考虑到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经营10年的目的,刘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希望出租者李女士退还未使用的房租和装修费用,并向凉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凉山仲裁委员会经过确认事实、现场拍照取证等,最终做出了判决。解除了刘女士和李女士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要求李女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李女士多支付的房屋租金、装修补偿费4万余元,赔偿李女士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支付刘女士留守人员工资3000元,共计539616元。同时,刘女士将所租赁房屋退还给李女士。
 
  一份约定期限达10年的合同,最终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被解除,对双方都有极大损失。在这场纠纷中,一开始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都是双方的真实意见表示。在这份合同关系中,刘女士是期望通过有偿方式取得所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并以此作为经营场所获取利益。而李女士则希望通过有偿让渡商铺使用权获取租赁利益。因此,双方都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义务。只是后来问题一再出现,咖啡店被叫停,现实的利益问题出现了,纠纷也就来了。
 
  虽然经过仲裁,纠纷最终获得解决,出租者最终愿意赔偿部分损失,但刘女士还是觉得很受伤。凝聚了自己很多心血的咖啡店,不到三年时间就结束了经营,只因商铺外墙出现了安全问题。在责怪自己当初没有注意查看商铺安全情况的同时,也希望通过自身的经历提醒更多的市民,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留心,以免留下对自己不利的问题。
 
  出租房和承租方都要积极预防纠纷发生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选择租赁商铺来做生意。但在进行租赁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纠纷。事实上,类似这样的房屋租赁纠纷,并不是个例。即便有《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约束,但仍难避免纠纷。
 
  如何避免租赁房屋造成纠纷?如何在权益受损时有效维权?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全忠表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房应该保证房屋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修缮理应由出租房承担;作为承租方,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对商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在合同期内,若房屋出现任何问题,双方都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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