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没有找到房子也不退钱,这合理吗?
作者: 陈爽 来源:凉山城市新报 时间:2016-03-22 16:08:38 阅读量:
近日,西昌市民李先生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2个多月前,他委托某中介帮忙租套房子,找了很久都没有合适的,最后,他要求中介退还预交的服务费,对方却不答应。
“我和女友打算今年五月结婚,由于我们的婚房得明年才能交房,于是,我就寻思着先租个稍微好些的房子暂时过渡一下。”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他和相恋4年的女友总算确定了婚期,一家人也高高兴兴地为他的婚事张罗开来。想起即将有自己的家,李先生也很开心,于是四处张罗着在女友单位附近租个房子。当时为了图个省心,他便将找房子的事情全权委托给一家中介公司,并交纳了500元中介费。
李先生说,当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提前交纳中介费的,都是找到合适的房子才按照比例收取一定中介费的。不过,他们公司推出一个新业务,提前交纳一定费用,保证给他选到称心的房子,而且省心、高效。寻思着钱也不多,李先生想也没想就交了钱。
“中介公司倒是挺上心,隔三差五就带着我们看房子,可那些房子根本不符合我们的要求,不是太旧就是太远,要么就是贵得要命。折腾了快两个月,也没租上个称心的房子。”李先生有些生气,眼看着婚期越来越近,房子也没个合适的,于是他决定跟父母一起凑合凑合,打算找中介公司退中介费。可当他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款时,对方却说这个钱不能退,还说工作人员带着他们看了二三十套房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个钱连电话费和路费都不够。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不少律师表示: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与中介公司协商解决,可以要求退还部分中介费。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中介费通常都是租房人的租房目的达到之后才支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支付中介费之前最好在对方出具的收据上进行信息备注,以防出现争议,对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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