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开门费”闹成大纠纷

作者:严华峰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02-23 13:37:27 阅读量:

      刘军是西昌某家属院的门卫,孙海志则是家属院内居住的居民。2014年7月3日,孙海志凌晨0时30分左右才回到小区,双方因孙海志是否应交纳一元的开门费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撕扯,以致孙海志身体多处受伤。事后,在处理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孙海志遂起诉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进门拒交“开门费”
 
  双方争执致受伤
 
  2014年7月3日,年迈70的老人孙海志因外出有事,凌晨0时30分左右才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此时,小区的大门已锁,孙海志便让值班的门卫刘军开门让其进去,刘军开了门后非法向孙海志收取一元的开门费,孙海志觉得不该收取此开门费便拒绝,刘军就把孙海志拖拉至门外,双方便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撕扯,导致年老的孙海志身体多处受伤。
 
  在撕扯中,因双方的吵闹声过大,引来了小区内外其他居民,大家看到刘军对一老人如此莽撞,于是都愤愤不平对刘军进行追打,随后将孙海志送到攀钢西昌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右额部头皮血肿、轻型颅脑伤、左上颌中切牙缺损。
 
  孙海志住院治疗6天后出院,产生医疗费3020元,刘军已支付2000元医疗费。经西昌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为轻微伤,凉山定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孙海志遂起诉至西昌市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事实
 
  依法给予判决
 
  西昌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孙海志、刘军作为业主和门卫,本应当互谅互让,和谐相处,但孙海志、刘军双方却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以致撕扯。孙海志系70岁老人,刘军相较而言系年轻者,孙海志因刘军的行为造成多处伤害,并入院进行住院治疗,刘军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孙海志在发生争执时,本应冷静、理智的处理纠纷但确与刘军发生争吵,亦应负一定责任。根据双方过错,对于孙海志的损失,刘军应承担60%的责任为宜。对孙海志主张刘军赔偿其伤残赔偿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诉讼请求中合理的部分,予以支持;孙海志要求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因其所受之伤并未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据本次纠纷给孙海志造成的损失,刘军应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27348元。
 
  在审判中,刘军提出反诉,
 
  要求孙海志赔偿其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退还其前期垫付的孙海志医疗费的主张,但因刘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受之伤系孙海志造成,刘军提出其伤情系孙海志亲友所为,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起诉解决,故西昌市人民法院没给予支持。
 
  因此,西昌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条例,判决刘军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孙海志经济补偿款14404元(已扣除垫付的2000元);驳回孙海志的其他诉讼请求和刘军的反诉请求。
 
  被告不服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宣判后,刘军不服一审判决,便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赔偿自己被打伤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衣服手机损坏费用等共计27600元,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刘军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认定孙海志与自己在抓扯中,孙海志致伤多处与事实不符。而且,在拉扯中,孙海志的儿子、侄子和亲属到场后对自己实施殴打,致使自己左臂淤青、胸部抓伤、眼底出血、左腰和右肋淤青,所以应由孙海志承担赔偿责任。其次,一审判决采信证据不当,孙海志受伤后,我方将其送到攀钢西昌医院治疗,在2014年7月3日凌晨1点10分的最原始的“住院通知单”上初步诊断是“头部外伤,右额头皮血肿”,而攀钢医院凌晨1点45分住院病历诊断多了“左上颌中切牙缺损”的诊断。孙海志以此私自到定音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不能证明“左上颌中切牙缺损”的伤是自己造成。
 
  而孙海志答辩称,自己“头部外伤、右额部头皮血肿、轻型颅脑伤、左上颌中切牙缺损”的事实清楚。刘军认为自己左上颌中切牙缺损与其无关,以及刘军被自己打伤均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本案,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程序合法。
 
  凉山州人民法院在对事实的原委,以及双方所提供的证词和证据进行认清了解后,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认为此次纠纷,一审判决认为纠纷的发生双方均有过错,应依法各自承当相应责任的认定,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恰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名属化名)

上一篇:2017年凉山州养老服务将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下一篇:元宵节,放心大胆去“偷青”
凉山图片
1954年的德昌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合影照
1954年的德昌县第一届人
【彝人肖像】一组凉山州布拖县彝族葬礼中的人物
【彝人肖像】一组凉山州
回味2008年那场西昌的大雪
回味2008年那场西昌的大
凉山州会理县2015年第一场雪
凉山州会理县2015年第一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的百年凉山老照片第二组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的百年凉山老照片第一组
会理县档案局有一套来自
四川凉山泸沽湖秋日星空
四川凉山泸沽湖秋日星空
西昌城西生态公园
西昌城西生态公园
一周阅读排行榜
视频关注排行榜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合作联系 | 广告咨询

始于2008年 凉山在线 www.ls520.net 版权所有 | 蜀ICP备12019630号 凉山州网监备案号:51340003001212

联系电话:0834-2596961 电子邮件:515299333@qq.com 联系 QQ:418311737 QQ:515299333

欢迎商家、企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朋友与本站合作,共赢未来! 联系地址:西昌市尤家屯安置小区21单元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