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中小学、幼儿园将于2月24日开学行课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02-23 11:07:20 阅读量:
日前,记者从州教育局获悉:按照《凉山州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开学和放假时间的通知》要求,2016年春季,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含村级幼教点)定于2月24日正式开学行课。为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州教育局部门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全方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如期顺利开学。
要精心组织,抓好学生入学工作。各县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开学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将控辍保学工作前移,提前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掌握学生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辍学学生的动员返校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有效控制学生辍学。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给予特别关爱,落实好各项资助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顺利入学。
要强化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及教师违规补课、违规办班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通知》中明确要求: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作息时间。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要列入学校课表。学校的课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充分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和教师行为。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
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一科一辅、自愿征订、无偿代购”的原则,在《凉山州2015-2016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目录》内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征订代购《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严禁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
严格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各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籍日常管理,对学生的学籍异动审批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学生非正常流动和学校间通过不正当手段乱挖生源的现象。严格控制学生跨辖区随意转学插班,对已经达到规定班额上限的,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
同时,各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平安,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通知》对2016年全州春季开学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其中,加强督导,开展学校专项检查是此次开学工作强调的重点。《通知》要求各县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村级幼教点,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新学期学生入学(园)、教师到岗、教材到位、学校收费、课程开设、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校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专项检查要深入实际,做到听真话、查实情、促实效。要虚心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和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开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运转有序,推进顺利。开学期间,州教育局将会同教育督导部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村级幼教点的开学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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