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拆除“彩钢棚”违建面积18万平方米
作者:李仁芳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9-03-20 21:15:32 阅读量:
我州在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五年行动的基础上,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清单上的问题,专题开展了凉山州拆除城市建成区“彩钢棚”违建专项行动。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部门联动”的原则,州住建局在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依法拆违、违法必究,分类处置、逐步推进。
一是充分发挥小区物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作用,社区落实“楼长制”并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投诉。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拆除自身违章建筑,带头做好本单位的违章建筑拆除,带头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带头支持全州拆违工作。三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四是先行拆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违法加盖,做到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公司零违建,为群众树立榜样,切实带动违建当事人自拆。五是拆除城市建成区“彩钢棚”违建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有效制止了顶风违建、拒不拆除违法建设,干扰、阻挠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有关部门依法执行拆违及相关公务等违法行为,避免了基层领导干部替违建者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发生。
截至今年3月11日,全州城市建成区发现“彩钢棚”违建面积共1439430.27平方米,拆除“彩钢棚”违建面积共180248.7平方米。全州住建系统将继续努力,遏制城市建成区“彩钢棚”违建,以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记者 李仁芳)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部门联动”的原则,州住建局在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依法拆违、违法必究,分类处置、逐步推进。
一是充分发挥小区物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作用,社区落实“楼长制”并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投诉。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拆除自身违章建筑,带头做好本单位的违章建筑拆除,带头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带头支持全州拆违工作。三是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四是先行拆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违法加盖,做到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公司零违建,为群众树立榜样,切实带动违建当事人自拆。五是拆除城市建成区“彩钢棚”违建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有效制止了顶风违建、拒不拆除违法建设,干扰、阻挠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有关部门依法执行拆违及相关公务等违法行为,避免了基层领导干部替违建者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发生。
截至今年3月11日,全州城市建成区发现“彩钢棚”违建面积共1439430.27平方米,拆除“彩钢棚”违建面积共180248.7平方米。全州住建系统将继续努力,遏制城市建成区“彩钢棚”违建,以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记者 李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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