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西昌市城乡低保如何申请?怎么办理?

作者: 来源:西昌发布 时间:2018-10-26 16:51:17 阅读量: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低保,是国家为解决城乡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是指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申请城乡低保的资格条件?

1、持有西昌市户口的居民,家庭成员已经尽到法定义务(劳动、赡养、抚养、扶养等义务),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年)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无政策规定的禁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

3、在接受低保救助后,愿意承担相应义务。



办理程序:

1、申请城乡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交申请。

2、村(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材料完备的予以受理,并组织低保评审小组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调查结束后召开村(居)委会低保集体评审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公示调查评议结果。有异议的重新调查核实。无异议的填写《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后后报乡镇(街道办事处)。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评审小组再次入户走访调查,召开乡镇(街道办事处)低保集体评审会并公示,有异议的当面答复原因。无异议的完善材料后报市民政局。

4、市民政局组织入户抽查走访,按月召开城市低保集体评审会(按季召开农村低保集体评审会),有异议的退回乡镇(街道办事处),并下发《低保审批回执》说明原因。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完成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录入和网上审批工作,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并从批准之日当月起发放低保金。



城市低保申办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西昌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财产收入认定授权书》。

3、家庭成员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提供就业单位收入材料,未就业的提供失业状况相关凭证。

5、家庭成员在房管部门查询的不动产登记记录。

6、家庭成员中成年人在公安车管部门查询的车辆登记记录。

7、家庭成员中成年人在工商部门查询的工商登记记录。

8、家庭成员中成年人在社保部门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领取)记录。9、家庭成员中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情况调查材料。

10、家庭成员中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罹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解除婚姻关系凭证。

12、家庭成员中18岁以上在校就读的,在校就读材料。

13、民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拆迁人员领取的经济补偿凭证,村(社区)临时通知的戒毒人员尿检证明。



农村低保申办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西昌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财产收入认定授权书》。

3、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

4、家庭成员中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情况调查材料。

5、家庭成员中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罹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

6、家庭成员中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解除婚姻关系凭证。

7、家庭成员中18岁以上在校就读的,在校就读材料。

8、民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拆迁人员领取的经济补偿凭证,村(社区)临时通知的戒毒人员尿检证明。

注:市民政局正式受理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城市低保按月审批,农村低保按季审批。

那些情况不予受理?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3、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5、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6、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7、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8、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9、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10、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11、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12、其他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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