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8-08-21 15:47:00 阅读量:
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罗自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且限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罗自强经多次通知未到案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履行当面告知义务,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进行公告告知。
以上当事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辩和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祝警官,联系电话:0834—2888117。
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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