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还开车上高速路? 雅西高速交警:少侠,别抱侥幸心理!
凉山新闻网讯 13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五大队获悉,目前该大队正开展“夏安”3+N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及六类车辆管理工作。
民警袁睿介绍说,从8日至12日,这五天内,大队共查获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1起饮酒加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双重违法行为。
夜间下班就没人查酒驾?
交警:再晚也要查
据悉,在7月8日当晚21时00分,大队外驻中队集中警力严格按照支队、大队既定勤务安排及“夏安”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辖区德昌收费站查处一起川A03Rxx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做好证据取证及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5.4mg/100ml。在民警的教育下,当事驾驶人认识到了错误并承诺今后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员李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责令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12日晚,21时30分,大队警组民警杨史古、李健平及辅警扭黑严格按照支队、大队既定勤务安排及“夏安”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辖区西昌收费站对一起川WN.xx2小型轿车例行检查过程中,其驾驶人员不敢对视民警及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民警遂即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核实结果为5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事驾驶人邢某某辩解称:下午在西郊乡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两三瓶啤酒后,休息了一段时间感觉头脑清醒了,也认为夜间警察下班了没人会检查,自己开车路上多注意安全小心慢点就没事了。其侥幸心理作祟冲昏了头脑就冒着酒驾违法驾车准备上高速回河西去,可万万没想到才到高速公路入口,眼看收费站近在咫尺就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在做好证据取证后对驾驶人邢开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及讲解酒驾的严重危害性。
同时,民警也及时消除了一起酒驾欲进高速的安全隐患,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驾驶人邢某某当场认识到了自己饮酒驾车的严重违法错误并对其违法行为、酒精含量测试报告无异议,承诺今后遵规守纪及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员邢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机动车及驾驶证,责令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并且,民警教育其道:“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保安全保畅通,我们再晚也会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绝不姑息。”
无证+饮酒 还敢上高速
交警:别拿生命当儿戏
11日晚,21时30分,大队警组民警刘翔、穆仕勇、李健平及辅警黄金浩严格按照支队、大队既定勤务安排及“夏安”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辖区西昌收费站对一起川WMT8xx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刚摇下车窗,驾驶室内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
驾驶员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车上人员全部都有喝了酒的嫌疑,其驾驶人员满脸通红,说话支支吾吾,民警遂即对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核实为5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及时做好证据取证及对驾驶人、车辆信息核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刘某又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民警询问为何饮酒又无证驾驶机动车时,当事人刘某辩解称下午在沙坝朋友家吃饭时喝了三瓶啤酒,车内其他人员都喝高兴喝醉了开车危险,自认为自己喝得少,也没什么醉意,就冒着无证及饮酒的侥幸心理违法开车从礼州上高速公路返回西昌来的。
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及车内乘客进行了严厉交通安全批评教育及告知酒驾、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无视安全法规等于不尊重自己生命,经民警教育后驾驶人刘轩当场认识到了自己饮酒加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错误并对其违法行为、酒精含量测试报告无异议,承诺今后遵规守纪及到驾校报考驾驶证学习考试。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员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机动车,责令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文/图 李万国 记者 杨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