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告
作者: 来源:凉山州水务局 时间:2018-07-14 15:20:07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依法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现将凉山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内容:
凉山州境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的;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乱堆乱弃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电话: 0834-3225023
0834-3220699
三、邮编:615000
通讯地址:西昌市胜利路124号
凉山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周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一、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内容:
凉山州境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等的;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乱堆乱弃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电话: 0834-3225023
0834-3220699
三、邮编:615000
通讯地址:西昌市胜利路124号
凉山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周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凉山州水务局
2018年7月10日
凉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