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巡察组正式启动对凉山州检察院的巡察工作
凉山新闻网讯 6月6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在西昌正式启动对州人民检察院的巡察。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巡察组组长吴杰,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阿石拉比,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宁出席动员会。
吴杰希望州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省院党组和凉山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全州检察机关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在全州检察机关不断引向深入,为检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吴杰指出,巡察组将按照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深化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司法腐败情况;加强对巡察问题整改及对基层院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是省院巡察组、凉山州检察院党组和全州检察人员的共同政治责任,希望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确保此次巡察取得扎实成效。
阿石拉比强调,州检察院要把接受此次巡察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恪守党性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始终站在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的高度,真心实意地接受省检察院巡察组的巡察。要把配合此次巡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巡视纪律、保密纪律,着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要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机关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规范严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
刘宁在动员会上作表态发言。( 记者 范可)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
关于巡察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的公告
根据川检发监察〔2018〕3号《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巡察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巡察组于2018年6月6日起对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
巡察组的主要任务: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重点检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党员、干部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执行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
巡察组主要受理凉山州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基层院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信箱地址: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2楼大厅(西昌市合盐路158号)。接访地点: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楼613号房间。举报电话:0834-6990014、17381611780(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