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质量强州办、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赴德昌县开展新《标准化法》及“质量提升行动”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宣传学习新《标准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和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着力提升全州质量和标准管理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推进质量强州工作,4月9日,州质监局党组成员、州质量强州办和州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一行在德昌县举办了《标准化法》、《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宣贯会。
宣贯会结合我州实际,重点从新时代质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主要工作、如何抓好质量提升行动等三个方面对《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从七个方面对新《标准化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是《标准化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二是切实解决标准缺失、老化、重复、交叉等问题;三是明确标准制定要求,提高标准质量;四是发挥标准在推动创新方面的作用;五是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六是完善标准化工作监督制度;七是构建协同推进的标准化格局。
州委、州政府即将出台《凉山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宣讲组希望德昌县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特色,开展内容丰富的质量提升活动,掀起新《标准化法》和《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学习宣贯的热潮,确保《标准化法》和《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宣传不停、话题不断,质量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此次会议由德昌县质量强县办和德昌县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承办,德昌县质量强县成员单位、德昌县食药工质局机关和基层所质量标准化监管人员、德昌县四川名牌企业代表60多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