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出炉
近日,凉山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凉山州环境质量状况公告(2016年1季度)》(以下简称《公告》),以公众关注的“蓝天”为例,今年一季度,西昌市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91天,其中30天优、60天良、1天轻度污染(2月8日,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达标天数比例较上年同期略有上升。
同时,《公告》指出,凉山州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以Ⅱ、Ⅲ类为主;凉山州主要湖泊水水质大部份点位达到国家规定水环境功能区要求;9个县(市)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天更蓝
西昌达优天数比上年上升19.7%
《公告》指出,一季度,西昌市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91天,其中30天优、60天良、1天轻度污染(2月8日,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达优天数比例为33.0%(较上年同期上升19.7%)、达标天数比例为98.9%(较上年同期上升1.1%)。
优良天数增加的背后,还有今年的前三月,西昌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下降趋势。
降尘方面,西昌也同样“给力”:1季度,西昌市降尘季平均浓度为3.8吨/平方千米.月(上年同期为3.1吨/平方千米.月),达到四川省控制标准7.0吨/平方千米月。
水环境
全州水质以Ⅱ、Ⅲ类为主
水环境方面,环保部门主要采用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全州的范围内的地表水、湖泊水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环境评价。
1季度,凉山州3个国控断面,15个州控断面中,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干流达100%,支流达82.4%。总体上,Ⅰ类水质的断面1个,占5.6%,Ⅱ类水质的断面11个,占61.1%,Ⅲ类水质的断面3个,占16.7%,Ⅴ类水质的断面1个,占5.6%。
湖泊水方面,1季度,凉山州淡水湖泊邛海的3个监测点,青龙寺、湖心监测点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邛海宾馆监测点仅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同比上年同期,湖心监测点水质无明显变化,青龙寺监测点水质好转,邛海宾馆监测点水质下降。
此外,本季度,凉山州9个县(市)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规定的水功能区划要求。
声环境
西昌功能区环境噪声减轻
此外《公告》显示,今年1至3月,西昌市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较去年同期污染程度减轻:城市季平均昼夜等效声级值(49.0分贝)略低于上年(51.2分贝)。
据介绍,声环境质量优于上年同期。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中居住与文教区较好,交通干线两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