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执行新标准 凉山州最高补助750元/人·天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04-15 09:21:11 阅读量: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财政部近日通知将相关标准汇总整理后,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按照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职位划分,我州补助标准分别为750元、430元、330元。四川省其他地区,成都市补助标准最高,分别为:900元、470元、370元;阿坝州、甘孜州统一为:800元、430元、330元;绵阳市、乐山市、雅安市统一为:800元、430元、320元;宜宾市为:800元、430元、300元;德阳市、遂宁市、巴中市统一为:750元、430元、310元;其他地区为:750元、43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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