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户口人员落户 凉山州已经全面展开 “黑户”将成过去式
她7岁了,上学读书没有“名分”,新学期开学了不知道还能否坐在书声朗朗的教室;30岁的他至今没有坐过火车离开过大山;他们姐弟四人,最大的10岁,还在村坝上玩泥巴……这些年,他们都遇到了同样的困境——没有户口,成了人们口中的“黑人”,而没有户口,简直寸步难行。
不久前,为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列举了八类无户口人员可登记上户,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也就是说,所有无户口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户口了。
近日,新报记者从西昌市政务中心西昌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办事点了解到,目前,无户口人员只要提供登记需要的手续和相关材料,均可办理户口。户籍业务办事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成为“黑户”,只要手续齐全,都可以前来办理登记常住人口。
申办简便,随父随母落户自愿
马晓梅是西昌人,虽然去年才结婚,但是却有一个6岁的孩子。原来,年轻的马女士属于未婚生育。因为当时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生育年龄,所以孩子也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这些年来,孩子一直是“黑户”。
眼看着孩子越来越大,没有户口,上学就成了问题,马晓梅和家人开始着急起来。然而,经过询问当地派出所,要办理户口,得先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就得先去做亲子鉴定。
针对马女士的情况,《意见》明确提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相关合法手续开具合法证明,就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首先,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其次,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手续齐全,都可申办常住户口登记
家住西昌市区的王女士是德阳人,5年前跟随老公到西昌做生意,因为自己身体的原因,无法正常生育,2011年,她从医院抱养了一个孩子,当时没有开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收养手续,所以孩子一直没有上户口。如今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王女士心里很着急。
针对王女士的情况,西昌市政务中心西昌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办事点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意见》,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另外,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此外,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