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 严格管理 严格考核 凉山州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
近年来,全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州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州发改委等16个州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全州把考核结果纳入对县级政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抓早动快严格考核,加快了年度考核进度。积极推进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工作,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制定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对自备水源取水类非居民用水,加强取用水单位的计量监管,严格执行“水资源费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同时,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在“节水型企业”创建单位中筛选条件较好的作为“节水型企业”示范单位向全州推广,扩大参建范围,实现州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全覆盖,提高技术改造标准,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现场考核验收和综合评价工作,对建设工作突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通过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着力改变当前水资源过度开发、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使水资源要素在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推进水资源管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同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