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2-04 10:13:57 阅读量: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通 告
第四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通 告
第四号
按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发﹝2020﹞16号)要求,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会理市2021年度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4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大海子水利工程。以河湖划定成果,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
(二)会理市财通铁钛有限责任公司白草铁矿、会理市小黑箐乡庙子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庙子沟铁矿、会理市财通铁钛有限责任公司茨竹箐钒钛磁铁矿。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导出的矿区范围,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确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以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结果认定的矿产地范围预划分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为本次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时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黎溪镇黎州村和新桥村、小黑箐镇大凹村和矿山村,共2个乡镇4个村。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五、咨询电话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地址:会理市建设路518号,联系人:王继萍,联系电话:0834-5671308,13698263326)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