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出台“房地产新十条”等措施 着重“去库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作者: 来源:凉山日报 时间:2016-03-31 10:05:12 阅读量:

  “要是政府真的能够给予购房补贴,那我在西昌购买商品住房也就不会再那么犹豫不决了。”时至今日,依旧奔波在买房路上的赵女士坦言,尽管政府补贴的资金有限,但正是“这不多的几个钱”却能温暖购房户的心,在西昌购房也就有了幸福感。

  其实,赵女士在西昌的购房计划或将很快落地。在《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中第六条规定:2016年—2017年在西昌市城区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全国各地的农村居民),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市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据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施珊介绍,除“十条措施”之外,西昌市政府还一同出台了《采购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逐步停建公共租赁住房,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通过棚改促内需,加大政府选购力度,扩大住房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十条措施”

  提振商品房的市场购买力

  “其中一大措施就是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据施珊局长介绍,西昌市将在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逐步加大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力度,基本停建拆迁安置房,通过棚改促内需。把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房地产市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相关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搭建棚改户购买商品房平台、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平台、村民加入社保平台、村民加入城镇户籍平台。同时,对棚改户和拆迁户将获得的货币补偿费重新购置房屋,其购房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这样做的目的,通过构建‘一个办法、四个平台’,解决农民和农民工进城定居落户问题,引导棚改户和被拆迁村民到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有效增加住房需求。”据介绍,“新十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已经规划部门审批建设的地下空间权,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为其办理土地登记。

  同时,将引导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机构、个人购买库存商品住房,并转型为众创、养老、文化、体育、旅游设施。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收购等形式做大做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持有的商业办公物业持续经营,实现转型发展。发展、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个人或社会机构开展租赁业务,盘活闲置资产。

  基本停建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加大商品房采购力度。2016年起,西昌停建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停建棚改拆迁安置房,采取政府采购商品房为主,购买存量房、改扩建直管公房等为辅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扩大商品住房需求,促进商品房“去库存化”工作。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制度,通过租赁补贴提高困难群众的住房消费能力。

  此外,“十条措施”还包括取消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屋登记前置条件;给予购房补贴;解决购房户户籍;执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整顿房地产建筑市场;深入开展“两违一毁”工作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相应规定。

  “政府采购公租房”

  更好配套住房困难群众生活

  为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效率,促进商品房“去库存化”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法规政策,结合实际,西昌市政府还出台了《西昌市采购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

  “根据保障群体分布情况,本着方便工作、生活的原则,结合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项目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购房区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定向采购公共租赁住房,尽量保证各片区都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施珊局长介绍,按照相对集中成片的原则,尽量成幢、成单元采购公共租赁住房,避免采购的公共租赁住房过于分散、不便管理,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购买期房(预售商品房)、现房两种方式购买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

  “采购方式是由西昌市房管局作为业主负责采购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市财政局核准的采购方式,由市采购办执行采购。”据介绍,购房平台的搭建由市房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公司参与,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准入资格,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房源,搭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

  准入条件是,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购房备选名单:在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办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据悉,在租赁管理中,西昌市国资公司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管理;西昌市房管局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经营管理等工作。

  在该实施办法中,还对“贷款平台”、“购买商品住房步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把房产租赁作为重点行业来培育,大力盘活闲置住房,降低房屋空置率,将是西昌房地产市场未来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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