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5月20日婚姻登记的公告

作者: 来源:西昌市民政局 时间:2022-04-21 11:02:14 阅读量: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实行登记总量控制;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实行分时段登记制度”的要求。西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于2021年11月10日,在全省婚姻登记预约平台开通网络预约通道,施行“先预约、后办理”分时段、错峰登记服务。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2022年5月20日婚姻登记需求,做好高峰期的登记服务工作,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对2022年5月20日婚姻登记服务进行如下调整:

一、总量控制
5月20日临时调整结婚登记总量控制数,由每天25对,调整至当天200对。

二、预约预审
为确保5月20日全天高效、有序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西昌市婚姻登记处于5月16日至19日,现场进行结婚登记资料预审,对审核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开具《资料预审回执单》。

三、办理登记
当事人5月20日凭回执单和登记所需资料办理结婚登记。未提前进行资料预审的当事人,除特殊情况5月20日当天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需另行预约后按照预约时间办理。

四、5月21日恢复原登记程序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在场所滞留期间不得自行摘除口罩。

2.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有州外旅居史的当事人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3.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人员必须听从现场防疫工作人员指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提前进行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取得3个月内有效期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当事人双方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原件,一方未携带均不能受理登记申请。

3.当事人双方必须持有符合与自身实际情况一致的有效户口薄原件,一方未携带或证件污损、损坏的均不能受理登记申请。户口薄本人信息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正一致后,方可办理。

4.当事人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双方身份证复印在一页A4纸内,户口薄复印在一页内),2寸红底免冠合照2张,1张照片彩色扫描件(A4纸居中靠近下方边缘部位)。

5.妥善保管资料预审《回执单》,5月20日当天进入婚姻登记场所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当事人遗失《回执单》的,按照未预审资料处理,需要另行预约办理。

特此公告
  西昌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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